周报导读
全球贸易政策环境持续复杂,保护主义抬头使反倾销、反补贴及日落复审调查趋于常态化,地缘政治摩擦与经济增长压力叠加,关税和出口限制等政策调整进一步加剧合规不确定性。案件调查呈多点散发格局,亚洲以52.8%占比居首,北美洲占22.2%,拉丁美洲和大洋洲各占11.1%,欧洲占2.8%,折射出区域产业链竞争加剧与传统保护主义的双重压力。钢铁及金属制品、化工、光伏新能源、医药、食品农产品等行业承压显著,企业需强化合规管理与应诉能力,密切跟踪日落复审、反规避及双反终裁,推进市场多元化、供应链韧性建设和产业绿色升级。
以下是2026年9月14日至9月27日期间的主要贸易政策动态及至美通研究院的专业解读。
01
出口应诉追踪
双反应诉
美国国际贸易委员会作出无螺栓钢制货架第二次双反日落复审产业损害终裁
美国对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作出第一次双反日落复审终裁,或将撤销有关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8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和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对原产于中国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作出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终裁;因美国国内没有利益相关方提交回复意见,将撤销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的反倾销措施,撤销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的反补贴措施。
背景:原双反措施自2021年起生效。2026年6月1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和越南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发起第一次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
美国作出镀锡板反倾销初裁
时间:
初裁公告日:2026年9月17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镀锡板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中国出口商/生产商的倾销幅度为136.52%(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130.17%),因涉案企业未应诉,美以不利事实推定的方法得出裁决结果。涉案产品归属于美国海关编码7210.11.0000、7210.12.0000、7210.50.0020、7210.50.0090、7212.10.0000、7212.50.0000、7225.99.0090和7226.99.0180。
背景:2026年4月3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土耳其以及中国台湾地区的镀锡板发起反倾销调查,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发起反补贴调查。2026年9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中国的镀锡板作出反补贴初裁。
加拿大终止对华光伏产品双反措施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7日(终止第二次日落复审并撤销征税令)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终止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撤销对涉案产品反倾销和反补贴征税令;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将不再继续征收反倾销税和反补贴税。
背景:原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自201年起生效。2026年2月2日和2月3日,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和加拿大边境服务局分别发布公告,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发起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调查。2026年7月2日,加拿大边境服务署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作出第二次反倾销和反补贴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欧盟对冷轧不锈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时间:
立案公告日:2026年9月15日
倾销调查期:2025年7月1日~2026年6月30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归属于欧盟CN编码7219 31 00、7219 32 10、7219 32 90、7219 33 10、7219 33 90、7219 34 10、7219 34 90、7219 35 10、7219 35 90、7219 90 20、7219 90 80、7220 20 21、7220 20 29、7220 20 41、7220 20 49、7220 20 81、7220 20 89、7220 90 20和7220 90 80。
背景:应欧洲钢铁协会于2026年6月15日提交的申请,欧盟委员会对原产于中国和中国台湾地区的冷轧不锈钢板发起第二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15年起生效。
印度对华铝压延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3日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8个月)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0~449美元/吨。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7606和7607项下的产品。涉案产品不包括用于铝罐体毛料(含制作铝罐的尾料)和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铝压延产品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21年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5日。2026年9月3日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肯定性终裁。
印度对涉华铝箔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4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印度尼西亚、马来西亚和泰国的厚度小于等于80微米的铝箔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中国398.45~976.99美元/吨、印度尼西亚422.28美元/吨、马来西亚850.45美元/吨、泰国93.53~339.93美元/吨。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7607。以下产品不征税:厚度在5.5微米至80微米之间的铝箔、铝层压板、超轻规转换铝箔、铝箔复合材料、宽度不高于500毫米的电容器用铝箔、蚀刻或成型的铝箔、铝塑板、包覆铝箔、啤酒瓶用铝箔、铝锰硅合金和/或包覆铝锰硅合金、铝箔胶带、彩涂铝箔。
背景:本次日落复审终裁基于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7月17日和8月4日分别作出的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原反倾销和反补贴措施于2021年3月16日终裁生效。美国商务部于2026年4月1日发起第一次日落复审调查。
印度延长对华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反倾销措施有效期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
措施延长公告日:2026年8月21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非化妆品级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延长反倾销措施有效期,截止日期由2026年11月25日延长至2027年2月25日(含)。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320611、32064990、32061900、32041759、32041739、32041720、32041790和32071040。现行反倾销税税额为214~5529美元/吨。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非化妆品级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21年起生效。2026年5月22日曾将截止日期由2026年8月26日延长至2026年11月25日;2026年8月21日再次延长至2027年2月25日(含)。
印度对华连二亚硫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5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征收440美元/吨的反倾销税,有效期为5年。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28311010和2832102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连二亚硫酸钠启动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21年起生效,有效期至2026年12月16日。2026年9月15日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印度对华氯化聚氯乙烯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
时间:
立案公告日:2026年9月16日
倾销调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2个月)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无论是否进一步加工成聚合物的氯化聚氯乙烯(CPVC)启动反规避调查,审查中国涉案产品是否经由马来西亚出口商、日本出口商以及泰国出口商出口至印度以规避现行反倾销税。本次调查仅限于上述三国三家出口商出口的涉案产品。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39049010和39049090项下的产品。现行反倾销税:中国氯化聚氯乙烯树脂790美元/吨、氯化聚氯乙烯聚合物605美元/吨;韩国氯化聚氯乙烯树脂593美元/吨、氯化聚氯乙烯聚合物792美元/吨。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韩国的氯化聚氯乙烯反倾销案启动反规避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20年起生效,2024年8月23日继续征收为期5年。本次调查仅限于马来西亚、日本、泰国三家出口商出口的涉案产品。
印度对华铜缆作出反倾销终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6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缆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0~86美元/吨。涉案产品为所有结构化铜缆,包括超五类、六类、超六类、七类、超七类网线以及跳线。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854449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铜缆发起反倾销调查。2026年9月16日作出肯定性终裁。
印度对涉华盐酸乙胺丁醇作出反倾销终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7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盐酸乙胺丁醇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率为中国5347~7234美元/吨、泰国6584美元/吨。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29051410和2905149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和泰国的盐酸乙胺丁醇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1月30日作出肯定性初裁。2026年9月17日作出终裁。
印度对华HFC制冷剂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8日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553.45~2250.56美元/吨。该反倾销措施仅适用于混合制冷剂407和410。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38276300和3827640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HFC制冷剂产品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21年起生效。2026年9月18日作出终裁。
印度对华氢氟碳化物R-32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8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碳化物R-32作出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终裁,建议继续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1171.78~1519.70美元/吨。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2903420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氢氟碳化物R-32发起第一次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21年起生效。2026年9月18日作出终裁。
印度对华甘氨酸启动反倾销调查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2个月)
立案公告日:2026年9月22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甘氨酸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29224910、2922499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甘氨酸启动反倾销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 https://setu.dgtr.gov.in 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印度对华五氟乙烷(HFC-125)作出反倾销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23日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12个月)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五氟乙烷(HFC-125)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建议征收为期5年的反倾销税,税额为92.00~1335.00美元/吨。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3827630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五氟乙烷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9月23日作出肯定性终裁。
印度对华共聚物多元醇启动反倾销调查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12个月)
立案公告日:2026年9月23日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羟基值大于等于23.5的共聚物多元醇启动反倾销调查。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39072010、39072090、39072910和3907299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羟基值大于等于23.5的共聚物多元醇启动反倾销调查。利益相关方应于立案之日起37天内通过 https://setu.dgtr.gov.in 向调查机关提交相关信息。
印度对华吐纳麝香作出反倾销初裁
时间:
初裁公告日:2026年9月23日
倾销调查期:2024年10月1日至2025年9月30日(12个月)
措施: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吐纳麝香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征收临时反倾销税,税额为3967美元/吨。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度海关编码29143990项下的产品。
背景:应印度国内企业申请,印度商工部对原产于或进口自中国的吐纳麝香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9月23日作出肯定性初裁。
马来西亚对涉华预应力钢丝启动反倾销调查
印度尼西亚对华镀锌板启动反倾销调查
土耳其对华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作出反倾销终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全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23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作出反倾销肯定性终裁,决定以到岸价(CIF)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8.23%~57.11%。涉案产品归属于土耳其税号8544.42.90.00.11、8544.60.10.00.11、8544.60.90.00.00。措施自公告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五年。
背景:2025年5月25日,土耳其对原产于中国的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9月23日作出肯定性终裁。
巴西对涉华食品级磷酸作出反倾销初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初裁公告日:2026年9月11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摩洛哥和墨西哥的浓度高于55%且低于105%的食品级磷酸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建议继续进行调查,不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并将本案作出终裁时限延长至自立案起18个月内。涉案产品归属于南共市税号2809.20.11。
背景:应巴西国内企业申请,巴西对原产于中国、摩洛哥和墨西哥的浓度高于55%且低于105%的食品级磷酸发起反倾销调查。2026年9月11日作出肯定性初裁。
阿根廷对华洗衣机作出反倾销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4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洗衣机作出反倾销否定性终裁,决定不对涉案产品征收反倾销税。涉案产品为单桶容量(以干衣重量计)不超过13千克的洗衣机,但不包括带有热烘干系统的洗衣机,以及带投币装置或设计为可安装投币装置的洗衣机,涉案产品归属于南共市税号8450.11.00、8450.12.00、8450.19.00和8450.20.20。
背景:2026年1月14日,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洗衣机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6月12日作出肯定性初裁,初步裁定继续调查,暂不征收临时反倾销税。2026年9月14日作出否定性终裁。
阿根廷对华碳钢紧固件启动反倾销日落合并情势变迁复审调查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5年5月至2026年4月
立案公告日:2026年9月17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紧固件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涉案产品为依照ASME B16.9、ASTM A234及同等标准(例如IRAM 2607等)制造、外直径大于等于60.3毫米小于等于323.8毫米的标准或超标准厚度碳钢紧固件,不包括180度弯头、异径弯头和碳钢三通;涉案产品归属于南共市税号7307.19.20和7307.93.00。
背景:应阿根廷行业协会及生产商申请,阿根廷对原产于中国的碳钢紧固件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同时启动情势变迁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09年起生效,先后于2015年和2021年经两次日落复审延长。利益相关方应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日内下载调查问卷参与调查,下载地址:www.argentina.gob.ar/cnce/cuestionarios。
澳大利亚对华轻型钢螺柱和轨道作出反倾销终裁
时间:
倾销和补贴调查期:2024年4月1日至2025年3月31日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5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作出反倾销终裁,决定征收反倾销税,税率为33.3%~37.8%。涉案产品归属于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6.61.00.57、7216.69.00.58、7216.91.00.59、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5、7308.90.00.56。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中厚规格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横撑以及柔性导槽构件。
背景: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申请,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5月25日作出反倾销肯定性初裁,决定自2026年5月26日起以保证金形式征收临时反倾销税;鉴于现有证据不足以作出反补贴肯定性初裁,决定继续进行调查。2026年9月15日作出反倾销终裁。
澳大利亚对华轻型钢螺柱和轨道作出反补贴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5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作出反补贴终裁,决定对中国不合作出口商及其他出口商均征收4.5%的反补贴税。涉案产品描述:金属镀层,无论是否含有合金,型材宽度最大为170毫米、高度最大为170毫米,基材厚度最大0.69毫米。涉案产品归属于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6.61.00.57、7216.69.00.58、7216.91.00.59、7308.90.00.52、7308.90.00.53、7308.90.00.55、7308.90.00.56。本案反倾销措施不适用于中厚规格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横撑以及柔性导槽构件。
背景: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申请,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轻型钢螺柱和轨道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8月17日反补贴部分终裁,裁定一出口商在调查期间补贴微量并终止对其反补贴调查,同时继续对不合作出口商和其他出口商进行反补贴调查。2026年9月15日作出反补贴终裁。
澳大利亚对桂林国际电线电缆集团公司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5年7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立案公告日:2026年9月24日
措施:对原产于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归属于澳大利亚海关编码8544.49.20.41。
背景: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申请,澳大利亚对进口自中国的聚氯乙烯扁平电缆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原反倾销措施自2019年起生效。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预计将不晚于2027年1月12日完成本案调查的基本事实报告,不晚于2027年2月26日向澳大利亚工业、创新和科学部长提交终裁报告。利益相关方应不晚于2026年11月2日提交调查问卷及相关材料至 investigations@adcommission.gov.au 或邮寄至:The Director, Investigations, Anti-Dumping Commission, GPO Box 2013 Canberra ACT 2601, Australia。
保障措施应诉
加拿大对进口罐装蔬菜产品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时间:
初裁公告日:2026年6月19日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9日
立案公告日:2026年3月16日
措施:对进口罐头蔬菜产品作出保障措施肯定性终裁,建议以关税配额形式实施保障措施:第1年配额为13,000,000公斤,超配额附加税为50%;第2年配额为13,260,000公斤,超配额附加税为45%;第3年配额为13,525,200公斤,超配额附加税为40%。措施建议实施3年,至2030年1月5日。本案不适用于原产于墨西哥、智利、以色列、韩国、巴拿马、秘鲁、哥伦比亚以及享受加拿大普遍优惠制(GPT)的发展中国家(地区)的产品。涉案产品归属于加拿大税号2005.40.00.00、2005.51.90.19、2005.51.90.90、2005.59.00.00、2005.80.00.00、2005.99.11.00、2005.99.19.00、2005.99.20.19、2005.99.20.99、2005.99.90.15、2005.99.90.18、2005.99.90.19、2005.99.90.98和2005.99.90.99。
背景:加拿大国际贸易法庭对进口罐头蔬菜产品发起保障措施调查,并于2026年6月19日作出肯定性初裁,征收为期200天的保障措施税。
印度尼西亚对进口防水油布作出保障措施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7日
立案公告日:2024年9月18日
措施:对进口防水油布(聚乙烯制)作出保障措施终裁,建议征收为期三年的保障措施税,第一年为13,400印尼盾/吨、第二年为12,391印尼盾/吨、第三年为11,458印尼盾/吨。措施实施以印尼财政部征税令为准。涉案产品归属于印尼税号ex3921.90.70和ex3926.90.99。
背景:应印尼国内生产商申请,印度尼西亚对进口防水油布启动保障措施调查。利益相关方可于公告发布7日内同时提交纸质版和电子版磋商申请。
02
全球贸易动态
境外
【经合组织上调2026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至2.9%】2026年9月23日,经济合作与发展组织发布最新一期经济展望报告,将2026年全球经济增速预期由6月份估算的2.8%上调至2.9%。
报告显示,今年上半年全球经济增长放缓,许多国家经济展现韧性;石油库存较为充足、海湾地区以外新增能源供应及部分国家支持措施缓解中东局势冲击;人工智能领域持续活跃,投资、生产和贸易增长。报告指出全球经济前景取决于中东冲突发展,海湾地区石油生产和出口持续受影响,能源价格再次上涨,部分农产品价格近几个月明显上涨,关税和出口限制等贸易政策持续调整。报告预计二十国集团经济体整体通胀率从2026年的4.1%降至2027年的3.6%,发达经济体核心通胀率同期从2.7%降至2.5%。经合组织建议各国央行确保通胀预期稳定并适时调整货币政策,各国政府精准施策缓解能源价格上涨冲击,保留减少能源使用和推动能源供应多元化的激励措施,并呼吁推进结构性改革,推动能源供应多元化、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增强经济体应对供给冲击的韧性。
境内
【中瑞自贸协定升级,意义为何不一般(环球走笔)】2026年9月,中国与瑞士完成自由贸易协定升级谈判并签署谅解备忘录。
2013年签署的中瑞自贸协定是中国与欧洲大陆国家、全球经济前20强经济体达成的第一份双边自贸协定。2024年9月,中瑞启动自贸协定升级谈判,历经五轮磋商完成。根据升级安排,货物贸易方面双方最终零关税进口占比均超过99%,在货物、服务、投资等领域作出高水平双向开放承诺;双方将在数字贸易、人工智能、可持续发展、供应链、医药、机械工业、钟表等领域开展合作,并将竞争政策、知识产权保护、政府采购、劳工标准纳入更高阶制度框架。两国部长声明,协定成功升级是双边关系发展进程中的又一重要里程碑,双方选择确定性和支持自由贸易的鲜明态度,协定为两国企业长远发展提供稳定、透明、可预期的制度性保障。
【2026年1-8月全国吸收外资4799.5亿元人民币】2026年1-8月,全国新设立外商投资企业42582家,同比增长0.3%;实际使用外资金额4799.5亿元人民币,同比下降5.3%。
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1195.5亿元人民币,服务业实际使用外资3504.2亿元人民币;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2002.6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35.1%,占全国实际使用外资的41.7%,较去年同期提升12.4个百分点,其中研发与设计服务、科技成果转化服务、电子及通信设备制造业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74%、64.2%、41.9%。法国、瑞士、韩国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39.2%、16.7%、16.5%(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
【中国外贸加速“向绿”给世界带来什么?】
2026年9月16日到9月17日,全国先进制造业大会在北京召开,会上传达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强调坚持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方向,持续做大做强先进制造业;江苏扬州港4套风电整机吊装上船发往海外,扬州口岸90%以上风电设备为整机出口。
近日发布的《中国绿色贸易发展报告(2026)》显示,2025年中国绿色贸易进出口额8022.51亿美元,占全球绿色贸易总额14.68%,规模居全球首位;2026年前8个月,中国电动汽车、锂电池、光伏等产品进出口同比增长约40%,风力发电机组、绿色船舶、节能环保装备等产品订单稳步增长。
2025年中国绿色产品出口额4426.27亿美元,占全球绿色产品出口16.53%;进口额3596.24亿美元,占全球绿色产品进口12.91%,均居世界第一。近10年,中国为世界提供80%以上的光伏组件、70%的风电装备。中国先后发起《数字经济和绿色发展国际经贸合作框架倡议》《绿色矿产国际经贸合作倡议》。“十五五”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创新发展绿色贸易。
03
贸易伙伴案件与WTO争端
美国作出晶体硅光伏电池双反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1日
措施:对原产于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作出反倾销和反补贴终裁,裁定倾销幅度为65.43%~123.04%(抵消补贴后的保证金调整为65.03%~107.17%),补贴税率为73.20%~173.70%。涉案产品归属于美国海关编码8541.42.0010和8541.43.0010项下产品。
背景:2025年8月7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印度尼西亚和老挝的晶体硅光伏电池(无论是否组装入模块)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2月24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6年4月23日作出反倾销初裁,2026年9月11日作出双反终裁。
美国作出碳合金钢盘条反补贴终裁
时间:
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5日
措施:对原产于阿尔及利亚的碳合金钢盘条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补贴税率为73.33%。涉案产品归属于美国海关编码7213.91.3011、7213.91.3015、7213.91.3020、7213.91.3093、7213.91.4500、7213.91.6000、7213.99.0030、7227.20.0030、7227.20.0080、7227.90.6010、7227.90.6020、7227.90.6030和7227.90.6035项下产品。
背景:2026年4月28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阿尔及利亚的碳合金钢盘条发起反补贴调查。2026年9月15日作出反补贴肯定性终裁。
美国作出脂肪酸反倾销初裁
时间:
初裁公告日:2026年9月16日
措施:对原产于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脂肪酸作出反倾销初裁,初步裁定倾销幅度为4.47%~23.04%(现金保证金率为4.46%~22.96%)。涉案产品归属于美国海关编码2915.70.01.10、2915.70.01.20、2915.90.10.10、3823.11.00.00、3823.12.00.00和3823.19.20.00以及2915.70.01.50、2915.90.10.50、2916.15.10.00、2916.15.51.00和3823.19.40.00项下产品。
背景:2026年3月10日,美国商务部对进口自印度尼西亚和马来西亚的脂肪酸发起反倾销和反补贴调查。2026年7月20日作出反补贴初裁,2026年9月16日作出反倾销初裁。
澳大利亚对韩国和越南镀锌板作出反倾销部分终裁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5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
部分终裁公告日:2026年9月18日
措施:对原产于韩国和越南的镀锌板作出反倾销部分终裁,裁定韩国一出口商/生产商在调查期间无任何倾销,决定终止对其反倾销调查;同时继续对韩国其他出口商/生产商和越南出口商/生产商进行调查。涉案产品归属于澳大利亚海关编码7210.49.00.55、7210.49.00.56、7210.49.00.57、7210.49.00.58、7212.30.00.61、7225.92.00.38以及7226.99.00.71项下产品。
背景:应澳大利亚国内企业申请,澳大利亚反倾销委员会于2026年6月19日对进口自韩国和越南的镀锌板启动反倾销调查。2026年9月18日作出反倾销部分终裁。
哥伦比亚对印度高压装饰层压板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时间:
倾销调查期:2025年4月29日至2026年4月28日
立案公告日:2026年9月14日
措施:对原产于印度的高压装饰层压板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涉案产品归属于哥伦比亚海关编码3921.90.10.00。
背景:哥伦比亚贸工旅游部在官方公报发布第644号公告,对原产于印度的高压装饰层压板启动反倾销第三次日落复审调查,公告自发布次日起生效。原反倾销措施自2015年起生效,先后经两次日落复审延长。
中国台湾地区对印度等四国陶瓷面砖启动反倾销日落复审调查
04
贸易救济案件地域分布

05
研判与建议
风险评级
高风险:无螺栓钢制货架、冷轧不锈钢板、铝压延产品、铝箔、非化妆品级天然云母珠光工业颜料、连二亚硫酸钠、氯化聚氯乙烯、铜缆、盐酸乙胺丁醇、HFC制冷剂产品、氢氟碳化物R-32、五氟乙烷、太阳能电池板接线盒、碳钢紧固件、轻型钢螺柱和轨道、聚氯乙烯扁平电缆
中风险:镀锡板、甘氨酸、共聚物多元醇、吐纳麝香、预应力钢丝、镀锌板、食品级磷酸
低风险: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晶硅光伏组件和层压件产品、洗衣机。
策略建议
本期案件地域分布显示,亚洲以52.8%占比居首,北美洲占22.2%,拉丁美洲和大洋洲各占 11.1%,欧洲占2.8%,钢铁及金属制品、化工、光伏新能源、医药、食品农产品等行业承压显著,反倾销、反补贴、日落复审、反规避及保障措施并行,合规不确定性持续存在。企业宜将贸易救济跟踪、原产地合规和应诉能力建设纳入常态化管理,重点核对涉案税号、税率区间、排除产品、配额及生效期限,并密切跟踪终裁、复审、反规避和海关执行节点。
对已获终裁征税或现行措施持续有效的高风险案件,可在日落复审、情势变迁复审及反规避调查中,围绕国内产业损害是否仍存续、产业链供给必要性、替代来源及公共利益等方向准备抗辩,并善用排除产品范围,如铝箔案中特定厚度、铝层压板、电容器用铝箔等,轻型钢螺柱和轨道案中中厚规格、横撑及柔性导槽构件等。对处于立案或初裁阶段的中风险案件,应按公告期限提交问卷和评论,甘氨酸、共聚物多元醇应通过指定系统提交,马来西亚预应力钢丝应关注2026年9月28日截止日,镀锡板案因未应诉导致不利事实推定,更说明完整提交成本与销售数据的重要性;食品级磷酸虽未实施临时措施,但终裁时限已延长,仍需持续跟踪。对低风险案件,可跟踪手扶式割草机及其零部件措施撤销、加拿大光伏产品征税令撤销、阿根廷洗衣机否定性终裁的执行情况,稳步安排相关市场报价与清关。
来源:至美通海外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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